一、VOC:
定義:揮發性有機物。一般國內外用NMVOC(非甲烷揮發性有機物)來指代VOC,因為VOC中甲烷濃度較高(體積比1.76ppm、質量比0.97ppm,濃度比1.35mg/m3),將沖淡其他VOC的影響。
VOC指標上是有一定缺陷的:
1、VOC種類繁多,但在監測和監管時不可能把所有揮發性有機物囊括進去。所以國內用了一些指標來表征VOC,如VOCs、TVOC、非甲烷總烴和碳氫化合物。
2、VOC貢獻最大的污染源有固定源燃燒、交通源、溶劑應用、化工生產和存儲、石油儲運和精煉、混雜源等。每種污染源的成分(烷烴、烯炔烴、芳香烴、羰基化合物、鹵代烴及其他)有所不同,根據資料各種源的成分比例如下:

但VOC指標只是粗淺的加和各種揮發性面有機物,不能表征出各種成分的區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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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面將就國內環保使用到的幾個概念進行說明。
二、VOCs:
VOCs指標的初衷是通過分析VOC的成分,在此基礎上分析各種成分加和的結果。
定義:
揮發性污染物是那些沸點在260℃以下的有機物,它們在空氣中有較高的蒸氣壓,容易揮發以氣態形式存在于環境空氣中——《空氣和廢氣監測方法》(第四版)
在 293.15K 條件下蒸氣壓大于或等于 10Pa,或者特定適用條件下具有相應揮發性的全 部有機化合物(不包括甲烷) ,簡稱 VOCs。——《天津市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》(DB12 524-2014)
標準:環境質量標準暫缺;排放標準暫時沒有國家標準,只有地方標準和行業標準,例如《天津市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》(DB12 524-2014)等。
監測方法:環境空氣 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罐采樣/氣相色譜-質譜法(HJ 759-2015)、固定污染源廢氣 揮發性有機物的采樣 氣袋法-HJ 732-2014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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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TVOC:
定義:利用 Tenax GC 或 Tenax TA采樣,非極性色譜柱(極性指數小于10)進行分析,保留時間在正己烷和正十六烷之間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。——《室內空氣質量標準》(GB/T18883-2002 )
TVOC指標出現在《室內空氣質量標準》(GB/T18883-2002 )中,它并不是表征所有VOC加和的指標,而是室內常見VOC加和的指標。
標準:環境質量標準可用《室內空氣質量標準》(GB/T18883-2002 )(0.6mg/m3);沒有污染物排放標準
監測方法:詳見《室內空氣質量標準》(GB/T18883-2002 )附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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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非甲烷總烴:
定義:NMHC是指除甲烷以外所有碳氫化合物的總稱,包括烷烴、烯烴、芳香烴和含氧烴等組分。烴類物質在通常條件下,除甲烷為氣體外多以液態和固態存在,并依據其分子量大小和結構形式的差別具有不同的蒸氣壓,因而作為大氣污染物的非甲烷總烴,實際上具有C2~C12的烴類物質。
——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解》
標準:環境質量標準,根據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解》取2.0mg/m3,排放標準參考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(GB 16297-1996 )。
監測方法:環境空氣質量與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污染物均可參考《空氣和廢氣監測方法》(第四版)要求進行監測,當前國家正提出新的監測方法的征求意見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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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碳氫化合物:用于汽車行業
定義:碳氫化合物包括THC和NHMC,
標準:詳見《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(中國第五階段)》(GB 18352.5—2013)即國V標準,規定了總碳氫化合物和非甲烷總烴的限值。環境空氣質量標準詳見非甲烷總烴。
監測方法:詳見《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(中國第五階段)》(GB 18352.5—2013)